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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不得强制收取外卖打包费损害消费者权益

  在当前的强制权益外卖市场中,消费者普遍反映在订购外卖时除了支付食品本身的外卖费用外,还需额外支付打包费和包装费。打包不少知名品牌的费损费外卖平台及餐饮连锁店均存在此类情况,这些额外费用通常以固定金额或按订单金额的害消一定比例收取。然而,强制权益这种收费模式正引起越来越多的外卖争议。3月6日,打包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表观点:强制打包费的费损费做法不仅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,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害消合法权益。

 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,强制权益外卖产品的外卖价格理应包含基本的打包费用。在消费者购买外卖食品时,打包打包是费损费服务的一部分,理应被包含在食品价格中,害消无须额外收费。单独收取打包费无异于对消费者进行了二次收费,这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。

  将外卖打包费作为价外收费,实际上是一种“低开高走”的商业套路。消费者在比较不同品牌、不同平台的外卖价格时,往往会因为额外的打包费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。这种做法不仅模糊了价格透明度,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
 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,以环保名义收取的包装费实际上是对“禁塑令”的扭曲。一些商家以环保为名,对包装袋、包装盒等进行额外收费,这不仅未能有效减少外卖包装的使用,反而因为外卖包装成为了一个新的利润来源,导致其使用量不减反增。这种做法背离了环保的初衷,也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。

  对此,上海市消保委呼吁规范外卖市场的收费行为,促进公平竞争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外卖服务时,要仔细阅读费用明细,避免因不透明的收费而遭受损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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